一、水泥取樣器概述:
水泥取樣器用于水泥廠出磨生料、入窯生料、出磨煤粉、入窯煤粉、出磨水泥、出廠水泥等粉狀物料的連續取樣。 從根本上解決了人工瞬時取樣代表性差的問題,同時大大減輕了取樣工的勞動強度。
二、分類:
1、普通(用于煤粉、生料、出磨水泥);
2、散裝(與設備同步);
3、連續式
三、操作步驟:
1、取樣方法
3.4.1 自動取樣器取樣:采用規定的取樣裝置取樣。該裝置一般安裝在盡量接近于水泥包裝機的管路中,從流動的水泥流中取出樣品,然后將樣品放入潔凈、干燥、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。
3.4.2 取樣管取樣:采用圖B2的取樣管取樣。隨機選擇20個以上不同的部位,將取樣管插入水泥適當深度,用大拇指按隹氣孔,小心抽出取樣管。將所取樣品放入潔凈、干燥、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。
3.4.3 槽形管狀取樣器取樣:當所取水泥深度不超過2m時,采用圖B3的槽形管式取樣器取樣。通過轉動取樣器內管控制開關,在適當位置插入水泥一定深度,關閉后小心抽出。將所取樣品放入潔凈、干燥、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。
2、樣品制備
3.5.1 樣品縮分 樣品縮分可采用二分器,一次或多次將樣品縮分到標準要求的規定量。
3.5.2 試驗樣及封存樣 將每一編號所取水泥混合樣通過0.9mm方孔篩,均分為試驗樣和封存樣。
3.5.3 分割樣 每一編號所取10個分割樣應分別通過0.9mm方孔篩并按附錄A進行試驗,不得混雜。
注:樣品不得混入雜物及結塊。
3、樣品的包裝與貯存
3.6.1 樣品取得后應存放在密封的金屬容器中,加封條。容器應潔凈、干燥、防潮、密閉、不易破損、不與水泥發生反應。
3.6.2 封存樣應密封保管三個月。試驗樣與分割樣亦應妥善保管。
3.6.3 存放樣品的容器應至少在一處加蓋清蜥、不易擦掉的標有編號、取樣時間、地點 、人員的密封印,如只在一處標志應在器壁上。
3.6.4 封存樣應貯存于干燥、通風的環境中。
3.7 取樣單 樣品取得后,均應由負責取樣操作人員填寫如下表所示的取樣單。
四、的性能與技術指標:
⑴取樣智能化:可連續、定時、定時段取樣。
⑵自動清理、取樣時間存貯備查。
⑶取樣量可調(軟硬兩種方式):
硬調節:移動調節鑼絲調整開口量,并固定好。
軟調節:1-10級,1 級連續zui大;2-10級取5分別對應停2-10分鐘。
⑷單片機控制,自帶實時鐘,關機后時間自動運行。
⑸電源功率:AC220V±10%,50HZ,110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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